“夏夏!”
盛司聿惊醒了,口中还喊着安以夏的名字。
盛老爷子黑着脸,守在床边。
“盛司聿,从今天开始,给我专心工作,养好身体,不许再去找安以夏!”
“咳咳。”盛司聿不解地猛咳了几声,沙哑着开口,“为什么?”
“她是我老婆,我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,我们就还没有离婚,只要我有毅力,只要我诚心,她迟早会原谅我的!”
“她那个人其实很心软的,只要我多哄一哄,她就会原谅我的……”
“住口!”盛老爷子打断了他的话。
随后拿出和安以夏通话的录音,在他耳边播放。
清晰的说话声响在整个房间里,彻底击碎了盛司聿所有的自信。
直到录音播放结束后,房间里还是一片死寂。
良久之后,他不停地喃喃着:“不可能……不可能……这是假的,我要去找夏夏,我要去见她!”
“我要告诉她,她就是我的唯一,我这一辈子只爱过她一个人!”
盛司聿不顾一切地起身下床,扯掉手上的滞留针,拖着虚弱的身体就往外走。
盛老爷子没有阻拦,果不其然,他才刚走出几步,就虚弱到倒在地上。
背上刚有愈合趋势的伤口,再次撕裂开来,绽放朵朵血花。
盛司聿咬着牙,双眼瞪得通红,强行撑起身体,往前走着。
这一次,依旧是没有走出几步,就再次晕倒了。
盛老爷子摇了摇头,“你们几个,把他抬到床上去,好好看着他,让他好好养病,不许他出去。”
说完,他连忙往嘴里倒了几粒药。
盛老爷子的身体也不大好,在山里隐居也是养病。
只是没想到,一把年纪了,还要出来处理这些琐事。
他在隔壁的病房躺下,任由医生护士检查身体。
三天后,盛司聿的身体终于好转,他再次尝试出逃。
却没走出多远,再次被盛老爷子的人抓了回来。
“司聿,放下吧。”
盛老爷子穿着一身病号服,脸色灰白了许多。
见状,盛司聿也沉默了,站在原地,没有再逃跑。
“司聿,爷爷也坚持不了多久了,也不知道还能陪你多久,就当是爷爷的遗愿,不要再去找安以夏了。”
“放过她,也是放过你自己。”
闻言,盛司聿眼眸低垂着,眸中神色不明。
良久之后,他几乎是勉强挤出一个答案:“好,我不会再去找她了。”
得到这个答案后,盛老爷子像是解决了一件重大执念,身体一下子就垮了下去。
盛司聿守在病床前,承诺道:
“爷爷,以后我会好好守着家业的,再也……不去见安以夏。”
陪着盛老爷子过完最后这段时光后,盛司聿周身的气势更加冷了。
从前安以夏还在的时候,他还没这么严肃,甚至偶尔还会面带笑意。
可现在,几乎时时散发着冻人的冷气。
盛司聿就像是个工作机器一样,除了去医院检查身体,就几乎住在了公司。
公司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。
从前那场无数人羡慕的爱情,逐渐变得鲜为人知。
也只有盛司聿时时戴着那枚结婚戒指,一旦有人问起,他便会一脸幸福地笑着说:
“已经结婚了,我们很相爱,她在家里等我,我要早点回家。”
然而,他却几乎很少再回那个清冷的家。
家里没有安以夏,和其他地方就没什么区别。
一些知情人都以为他疯了,不知情的人则以为,他可真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。
不少女人试图扑上去勾引他,他都通通拒绝了。
为了让所有人闭嘴,他领养了一个有天赋的男孩,放在身边悉心教导。
二十年后,那个男孩已经长大成人,足以独当一面。
盛司聿便将公司托付给他,独自去了F国。
到达安以夏民宿外面的时候,他想:
爷爷,我已经遵从你的遗愿,足足二十年没去见她了。
我也想完成自己最后的愿望。
盛司聿听见熟悉的风铃声,这一次,民宿的门开着,一旁的小黑板写着:“正在营业,欢迎入住。”
咚咚。
他敲了敲门。
“请问还有空房间吗?”
民宿里一个年轻的混血女孩冲着里间喊了一声:
“妈妈,有人要办理入住。”
安以夏刚走出来,门外的盛司聿就落荒而逃。
他已经没有勇气出现在她面前了。
她已经有了新的家庭,新的人生,再也不属于他了。
盛司聿在民宿的不远处,买下了一个店铺,开了一家邮局,专门寄信给过去的自己。
即便知道对方收不到,但还是偶尔会有人来写信。
他给过去的自己写了一封信,只有简单的几个字:“对安以夏好一点。”
明明两家店就隔了两条街,他们却一次都没有遇到过。
即便后来的盛司聿知道,那个混血女孩是安以夏收养的,他也再没去见过她。
只是偷偷看她几眼,从他人口中得知她的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