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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着脚走进市区的那天,我上了新闻。

陆家养女,被绑架数月,穿着破烂的衣服,又脏又臭,光着满是伤痕的脚,狼狈地逃了回来,像狗一样。

我看着媒体们的闪光灯冲着我,争分夺秒地抓拍,而我的心早就如同死水一般,再也无法惊起一丝波澜。

从前的时心死了,那个光鲜亮丽、天真烂漫、娇纵鲜活的时心死了,是那些绑架犯,也是陆骁,摧毁了她。

很快,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打开一条路,为首的队长叫做弈成,我认识他,缠着陆骁的七年里,都是他把我从陆骁的办公室跟私人公寓里请出去的。

说是请,其实跟拖拽差不多,因为我死缠烂打,因为陆骁厌烦至极。

“时小姐,先生在车里等你,请跟我走吧。”

弈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,惊讶了一瞬,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是这副惨样。

我点点头,迈出受伤的脚,在路上留下血迹斑驳的脚印,痛觉神经早已麻木,这一小段路程跟我的逃亡之路相比,不值一提。

弈成走在我身后,忍不住开口叫我:“时小姐……”

我没有回答他,可怜我吗?其实他应该庆幸,经过这次的教训,我再也不会缠着陆骁,也不会再给他的工作增加额外的麻烦。

上了车后,我看见陆骁正坐在座椅上闭目养神,细碎黑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,精致立体的五官,完美到无可挑剔。

是啊,在我消失的这段时间里,他一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跟轻松,整个人的状态别提多好。

听见动静,陆骁缓缓睁开眼睛,见到我的那一刻,他几乎没有认出来:“时心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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